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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财眼观两会】姚锦龙委员:强化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服务能力

发布日期:2024-04-16 09:34    点击次数:52

  中新经纬3月7日电 (罗琨 实习生 徐畅)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政协委员、美锦能源董事长姚锦龙在《加强金融服务与现代产业有机融合,助力民营企业做专做优》的提案中指出,当前,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,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主要面临着融资贵、融资难、投资信心不稳等问题。

  “中型民营企业身处金融优惠政策的‘空白’地带。向上还达不到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助力的阶段,向下却已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申请使用普惠金融的待遇。特别是制造业、商贸流通等传统领域民营企业对流动资金有着较为频繁的需求,而较高的融资成本将进一步压低其利润空间、影响企业扩大生产和稳定就业。”姚锦龙表示。

  全国政协委员、美锦能源董事长姚锦龙 受访者供图

  姚锦龙就强化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服务能力,助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提出四点建议。

  首先,要创新供应链金融,化解融资困境。金融机构应加大产业信贷资金投放力度,将民营企业贷款增速和比例保持在合理区间,加大对制造业、科技创新、商贸流通等领域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。也要优化信贷供给质效,加大优质民营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的比重,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债券市场发债、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工作,进一步完善“敢贷、愿贷、能贷”激励机制。

  其次,要强化科技赋能,提高金融服务质效。金融机构应科学运用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,不断优化整合多维度数据,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,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,提高金融服务效率。

  此外,要优化风控理念,提升风险识别能力。金融机构应提高风控准入、额度测算和差异化定价水平,增强贷后预警能力,实现信贷风险的早发现、早管理。同时,应提高发现坚持主业、合规经营、财务健康的民营企业的能力,并与之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,实现银企共赢。在信贷业务风险审查方面,应综合考虑民营企业的经营情况、管理能力、市场前景、还款能力,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体系。

  最后,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,加强金融产品创新。要健全银行、保险、 担保、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分担机制,商业银行应独立评审、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金融支持,拓展首贷和信用贷款,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在债券市场融资,为民企融资提供“商行+投行”“金融服务+非金融服务”等综合服务方案;结合民企多元化融资需求提供针对性产品和服务,比如面向大型民企集团提供司库服务、面向中小型民企提供财资管理和现金管理服务,推动司库功能创新迭代及司库建设综合化、一体化、数智化、生态化发展,促进与民企的深度合作。

  (更多报道线索,请联系本文作者罗琨:luokun@chinanews.com.cn)(中新经纬APP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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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常涛 李中元